某网友咨询:
有一个郑州消防设施维保项目,合同约定服务日期为: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。 因走流程需要时间,维保合同早快3月份能签。1月2月实际上维保已经做过了,只是没有合同不能上系统。请问1月2月的维保报告线上怎么补充?
某政府网站回复:
没有合同不能进行线上操作是不存在的,机构可以先将未盖章版合同上传系统,就可进行执业,待盖完章后再进行替代即可。
如果1月、2月的维保未开展,建议机构在3月份开始进行头个月的维保内容,以此后延,直到12个月结束整个维保周期。
总结的话:
很多情况下,由于每个业主单位的商务流程不同,导致维保合同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订,但为了维保工作的连续性,我们维保单位还是要按年度计划进行消防维保和执业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