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网友咨询:
近期发现,有项目消火栓箱开启角度小于120°;建楼的时间是2009年,由于找不到当年的规范;应该如何判定,消火栓箱开启角度不小于120°的规范条文是从哪一年开始执行的?
某政府官网回复:
在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》GB50974-2014出台之前,消火栓箱作为消防产品,其设计与生产主要遵循《消火栓箱》国家标准。
早期版本如GB14561-1993已对箱门性能提出基本要求,虽未明确“160°”这一数值,但强调箱门应开启灵活、不影响器材取用;后续更新的《消火栓箱》(GB14561-2003)和现行推荐性标准《消火栓箱》(GB/T14561-2019)则明确规定:箱门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60°。这属于对产品本身的出厂性能要求,确保在理想状态下具备充分的操作空间。
自2014年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》实施后,才在第12.3.10条规定:消火栓箱门的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20°。

总结的话:
现场项目安装过程中,一般都是以箱门的开启角度不小于120°作为依据;然而,在日常运行过程中,难免会遇到因现场工艺设备的安装,导致消火栓门的开启角度不足120°;那么,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一般会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,判断箱门的开启角度是否影响消防水枪、水带的取用和铺设。